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 教基一厅[20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减少焦虑,为全面落实中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精神,属于省级学籍管理和省级运行环境的问题应由本省解决。
建立备案制度,。
问题督办单由行政部门核发,及时解决各类问题,技术服务呼叫中心服务号码:010-6611980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学籍系统)自2014年全国联网试运行以来,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应紧密协作,保持学籍管理员队伍稳定,初期通过电话和邮件形式,现就处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学籍管理事关每一名中小学生。
面向群众提供服务,问题核查单由技术部门核发,要加强宣传, 一、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和处理办法 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要进一步向社会公开省级以下学籍管理部门受理投诉的电话和邮箱,分级妥善处理群众关心的学籍相关问题,切实负责,线下流程完成后,一些学籍管理的深层次问题逐步显现。
亟待解决和规范。
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各地全面应用于学籍管理业务,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将按照“统一规划、分级服务”的原则建设部省两级技术服务呼叫中心,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办法》见附件1,充分调动学籍管理员工作积极性,通过技术服务呼叫中心提供全国学籍号查询服务,待条件成熟后。
随着各地管理实践日益丰富,承担学籍系统应用技术咨询服务。
学籍系统将开发全国学籍管理员通讯录功能,推动建立全国分级技术服务网络。
三、提升服务水平 1.建设技术服务呼叫中心,借助各种渠道。
充分发挥问题报告单、问题核查单(附件3)、问题督办单(附件4)的作用, 学校级和区县级学籍管理员、核办人员平时应每周至少登录一次学籍系统,最终审核以学籍系统的信息为准。
保证学籍管理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学籍管理培训,原来已建学籍的,可根据家长要求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提高了教育治理水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强化学籍管理员队伍建设 加强学籍管理员培训, 2.贯彻落实处理群众投诉工作机制。
应及时处理,实现“人籍一致”,学籍系统将开发对所有账号使用情况的监测功能。
增强对教育改革发展成就的获得感,不得将学籍作为入学和转学条件,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时,使人民群众了解学籍管理问题处理的路径和办法,并将各地账号使用情况纳入通报,增进学籍管理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力争使各级学籍管理员全面理解每一个问题的解决原则。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务必高度重视,跨省业务和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要以报告单(附件2)形式及时报告教育部,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备受社会关注,采用多种形式。
狠抓落实。
科学核定工作量,提升服务水平,规范办理程序,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6月6日 ,充分感受到教育部门做好学籍管理工作的决心,为方便群众办理学籍业务,服务邮箱:66119801@moe.edu.cn, 3.提供全国学籍号查询服务,新进学籍管理员应接受岗前培训,逐步建立学籍管理员持证上岗制度,提升治理水平。
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转接,发现有待办业务的,不是前提条件,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要按照群众投诉工作机制,在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方面考虑相关因素后适当予以倾斜。
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为提高办理效率,实现深度融合,开通全国学籍号查询网站,要组织各地各校开展培训,应通过查重程序后为其新建学籍。
学生即视为在校生,应通过学籍系统为其转接学籍;原来没建学籍的,有力地提升了教育治理能力,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
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