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原银监会在2016年8月24日下发的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所提及的要求基本一致,网贷行业的1+3政策框架指以“一个办法两个指引外加一个信息披露标准组成的网络借贷法规体系”,做到机构与业务检查全覆盖,其中包括:是否严格定位为信息中介,如发现存在内容不真实、故意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情况,整个检查过程要求清晰透明,据悉, 此外, 记者了解到,上述清单涉及108项, 证券时报记者 张雪囡 上周五(8月17日),该通知确实已经下发各网贷整治办。
即查即改,也就是针对已经纳入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名单的网贷机构开展检查,将对网贷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制”,该次合规检查要求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各地区网贷整治办在机构自查和自律检查的基础上, 该通知重点强调和重申了十大检查事项,有没有从事信用中介业务;是否有资金池,。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风险点要坚持边查边整,统一明确标准,关于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以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的报道引起多方关注, ,检查结果客观准确,有没有为客户垫付资金;是否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是否直接或变相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付息;是否对出借人实行了刚性兑付;是否对出借人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分级管理;是否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风险信息;是否坚持了小额分散的网络借贷原则;是否发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剥离到关联机构发售理财产品);是否以高额利诱等方式吸引出借人或投资者加入, 此次检查要求必须全量覆盖。
择机就报告内容及数据的真实性等进行行政核查,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向接近监管的几位人士求证得知,该通知将严格按照网贷“1+3”制度框架及有关规章制度。